为保持城镇基准地价成果现势性,充分发挥政府公示地价的引导调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3〕10号)有关要求,许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安区分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建安区四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目前已形成相关成果。
现将《关于公布建安区四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修改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一、意见征集时间。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6月5日。
二、反馈意见形式。
(一)网站反馈。通过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互动交流-书记区长信箱我要写信”栏目直接填写意见建议后提交,由该栏目管理单位交办意见征集单位。
(二)电子邮件反馈。邮箱账号xcxjaqlyg@126.com。
(三)信函反馈。通讯地址: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安区分局,邮编:461100。
(四)电话反馈。联系电话:0374-5132194。
建安区四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调整项目成果(征求意见稿).docx
起草说明.doc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安区分局
2024年5月7日